6月9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哈斯陶格陶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凤艳、孟和乌力吉、阿拉坦陶亚、张学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计2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蔡永慧,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周桂清,旗人民法院副院长辛景峰,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景瑞,旗人大办、政府办、人社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旗人大常委会、旗人民政府、旗监察委员会提交的人事任免呈请议案,并作出了任免决定。
会上,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供职发言,哈斯陶格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1年巴林右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全旗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工作方向,珍惜组织的信任和重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围绕中心大局,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新的成绩。
要树牢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切实转变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意见,不负人民重托。
要严守党纪党规,加强自身建设,严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秉公用权。
会议号召,新任命同志要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前行,奋勇当先、实干担当,依法履职,为全旗“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新时代幸福巴林右旗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过的《2021年巴林右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全旗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行使人大监督职权,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大对营商环境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推动“十四五”期间全旗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字: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图片:宝力尔
编辑:任硕硕
审核:胡斯楞 靳红旭
总审:那日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