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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食堂用餐身亡 既然是单位里的食堂

更新时间:2024-03-23 17:59:14 来源:佚名 点击:149

7月9日中午,广西县兴安县小溶江水库工作组干部季某东在与同事就餐后被送往医院抢救。

11日上午,季某东不幸死亡。

小溶江水库是桂林市城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建设兴安县指挥部的下属单位。

当地一位负责人介绍,季某东是小溶江水库工作组的办公室主任。

7月9日中午,季某东和同事在单位食堂就餐。

但谁都没想到的是,当天下午,季某东身体出现危急状况,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无力回天,不幸离世。

据了解,季某东今年50多岁,之前曾在兴安县的市容局和民政局工作过。

兴安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9日当天晚上,县纪委接到报告后就立即介入了调查,但目前调查结果还没出来。

从网上披露的有限信息来看,指挥部应该是临时用房,图片中间的房间是该单位的食堂。

紧挨着的小门那间是季某东的办公室。

按理说,当时在单位食堂就餐的肯定还有他人,但目前没有报道说其他人员出现异常情况,这可能和季某东个人身体原因有很大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有网友认为,事发后,立即介入的是当地纪委部门,而不是公安立案侦查,也就是说极有可能排除了他杀。

有人质疑,那么死者肯定长期在食堂就餐过,但为何这一次中午用餐就出现了这样的状况,是否因为此次就餐有过量喝酒的可能?

公职人员在工作期间中午饮酒属于违纪,涉及到违反“八项规定”。

此事中,是否存在大吃大喝,过量饮酒等情况尚不清楚。

逝者已逝,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条生命,值得惋惜,尤其是在工作期间因用餐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官员因在单位或者外面的酒店、饭店用餐后死亡的类似事件还发生了不少。

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后,见诸报端的至少有14起官员因宴请、聚餐、就餐死亡事件。

有人说,官员非正常死亡原因自杀最多,喝酒致死第二。

有的是公务用餐,有的是私人活动,有的则是商人宴请。

但都涉及到就餐时饮酒,酒精中毒或者饮酒过量致死,没有一起是因为食物中毒引发死亡的。

比如,广东潮州市公路局总工程师黄某跟随副局长王兰亭等人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后,因喝酒过量死亡,王兰亭本人也严重受伤。

广东韶关市沙坪镇一副镇长宴请镇政府全体班子成员时,这名副镇长因饮酒过度死于心肌梗塞。

四川宜宾市林业局造林科科长卢刚带队到江安县验收项目,江安县林业局安排接待,造林科一名工作人员喝下约一斤白酒,其后身体不适,抢救无效死亡。

这些“公务宴”的缘由大多是参加会议、检查工作、交流学习、项目验收、工作检查,等等。

就餐的时间有的是中午,有的是晚上。

而根据事后的调查通报,事发的公务宴请全部饮酒,部分存在超标违规问题。

被处理的官员包括:参加餐宴的公职人员,负分管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的官员,负监督责任的纪委官员。

近些年来,我们狠抓作风建设,狠杀官员奢靡和公款吃喝之风,对于公务接待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尤其是明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允许安排酒水和香烟,公职人员工作时间内就餐不准喝酒。

广西兴安县这起官员因在单位就餐后死亡的事件也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

相关信息还在调查,一方面,我们惋惜一个生命的逝去,官员也好,民众也罢,毕竟谁的背后都有一个家庭,这对于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但一方面我们也在质疑,一次在单位食堂的用餐怎么会带走一条生命?究竟是因为个人身体原因还是因为存在喝酒过度致死的可能?

工作不容易,生命更不容易。

对于官员也好,我们普通老百姓也罢,一来要珍惜自己的身体,别被那些没有人性的“5+2”、“白加黑”、“雨加晴”所折磨,拖垮了身体。

二来也得守护好自己的作风,守住自己的清白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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